陆那么多年,见人就发烟,也早成了习惯只是在国外的时候,那些鬼佬却没有让烟的习惯,所以毛友旺也总是自己带着香烟,见了人也不让
毛友旺想要与阮军交谈几句
阮军却一问一答,很是死板
搞得毛友旺也没了兴趣,只等抽完这支烟再进去
……
酒店房间内---
宋志超坐在沙发上,听着杜春梅黄鹂轻啼般的声音,听着她慢条斯理地分析着每个合同的重要条款,实在是一种莫大的享受
尤其看着杜春梅那俏丽的模样,宋志超恍惚中又回到了十年前那个下雪的乡下
那时候,杜春梅还是个穿着红棉袄的乡下小丫头,看见第一眼就喊“志超哥哥!”
又想起杜春梅经常在大雪天,还赶着家里养的那三头小猪,在雪堆上觅食
想起杜春梅学着大枣树上那只大红公鸡,咯咯地叫,说这样就跟闹铃一样,不让人睡懒觉了
眨眼间,十年过去
乡下小丫头俨然变成了香港赫赫有名的大律师
那身土得掉渣的打扮,也变成了青春时尚
岁月,过得太快
宋志超思索着,心神有些恍惚,情不自禁地伸出手,揉了揉面前俏丽女郎的小脑袋
正在给宋志超讲解合同的杜春梅不禁一怔,却没吱声,也没推开宋志超抚摸她脑袋的手
相反,她依偎上去,似乎想要感受更多宋志超带给她的温暖
宋志超一惊,这才惊醒
知道自己刚才做了多么错误的事儿,忙解释道:“不好意思,走神了---想起了以前”
杜春梅鼻子轻轻哼了一下,说:“嗯---以前的还是那个乡下小丫头么?”
宋志超笑了,“在印象里永远都是那个样子”
杜春梅:“不喜欢以前的样子,也不喜欢以前的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那时候的很土,也很愚昧,还很落后”杜春梅咬了咬嘴唇,瞪着大眼睛深情地望着宋志超说道,“不喜欢让看到不堪的样子”
宋志超微微一愕,笑道:“其实,最喜欢那时候的样子……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淳朴”
宋志超望着眼前身穿高级职业套装,英姿飒爽的杜春梅,悠然道:“香港这种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光芒四射,最缺的就是淳朴无华”
杜春梅好像懂了宋志超的意思,“不太喜欢成功吗?”
“也不知道,”宋志超说,“看着成功很高兴,可又总觉得缺点什么---而身上所缺失的,又是最在意,感觉最珍贵的东西”
杜春梅没有吭声,忽然眼圈一红,“超哥哥,是不是开始讨厌了?”
宋志超微微一愣,“为什么这样说?”
“因为知道自己缺了什么”杜春梅说,“感觉自己也快要被香港这边的人同化掉,学她们穿衣服,学她们打扮,学她们讲粤语,说香港话……觉得,自己已经变了,不再是以前的杜春梅,甚至于,还给自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