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的伦理行为寻求某种宇宙论的根据和认知上的辩护
在老子那里,在认识论上只限于一种“涤除玄览,能无疵乎”的直觉观照,只要凭借这种观照,就能“不出户知天下,不窥牖见天道”,直击形而上的本体
到朱熹,当其说出“格物致知”,所谓“今日格一物,明日格一物”的“工夫”时,常令人误解为认识论上的经验主义,其实与客观事物的知识没有什么关系,不过是通过待人接物而懂得在君臣父子的伦理体系中学会如何“做人”的道理而已
到阳明的知行合一致良知,便更是如此了,已然抛弃了认识论,直奔心性感悟
而伦理学之后,需要向哲学靠拢,最直接的关系,便在于认识论
所以
道学需要在认识论上,重新开发
继而从伦理学,慢慢走向一门真正的哲学
朱翊钧再度重复道:“在乎认识!认识事物的因果,是人最超然的本真”
“就如薛公所说,石头发热,是我们认识到是太阳之照射”
“也如王公所说,万物皆映照于心,分隔唯我之外”
众人静静看着皇帝
“人之本体,以认识而自现;格致外物,以认识而通达;纯粹理性,以认识而存在;实践经验,以认识而映照”
“区别我与世界的因果,是‘我’的本体所在”
“格致万物的因果,是内圣外王最根本的途径”
“依托纯粹,将经验化育为‘知’,是因果最直接的体现”
“自我与世界,先天与后天,皆以认识而联结”
“我们应当如何认识万物?”
“由思维建立起来的、人性的意识内容,首先并不显现在思想的形式中,而是显现为情感、直观、表象的形式”
“这些并非是朱子的‘知’,王子的‘良知’,因为还不够纯粹”
“袁公说格物致知,当如何来格?”
“薛公说先天之能,当如何变现?”
“王公说我思故我在,又如何映照于‘思’?”
“李公说遵循于世,当如何将道德抽象而出?”
“以予愚见”
“超越万物之上的纯粹抽象的性质,理当可以成为运用于具体事物之上以获得真理的工具”
“譬如良知的普遍形式,便是普通的知性无须指导也能够作出分辨”
“无论仁也好,义也罢,任一良知应当在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视为一种普遍承认的原则”
“其判断形式,理当是先天而普遍的”
“而认识的形式,也当有最为普遍应用于认识的‘工具’”
易知则有亲,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,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,可大则贤人之业
易经将人伦道德通过天地万物的变易而来的过程清晰地展现了出来
这是儒门的必修科目
至于雷霆风雨日月寒暑,与尊卑贵贱男女和贤人之德究竟有什么关系,易经并没有论证,当然也不需要论证
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