坦帕狠狠地打了个响指
“成交!”提溜一下收起钱袋
一旁的泰尔斯叹着气,翻了个白眼
就知道
瑞奇晃了晃脑袋,无奈地带着的同伴向着其中一个木桌走去
“怎么,接了什么大生意?”
刚刚谈了个好包场价格的坦帕眉开眼笑地看着瑞奇的背影:“要狂欢一夜?”
“恰恰相反,”瑞奇头也不回:“今晚过后,们就离开刃牙营地了——也看见了,星辰人的军队像不要钱一样往荒漠里派,这儿哪还有什么生意做”
坦帕缩回吧台后,惋惜地摇摇头:“是么,真是个坏消息,无论对还是对”
泰尔斯看着们的背影,疑惑地问:“们是……”
“是‘鲜血鸣笛’,”不等问完,坦帕就悠悠开口:
“跟丹特的大剑一样,们也是雇佣兵,但最好别招惹们——那是个百人团,从上到下足足两三百人,光是能全副武装上战场的战士就有上百人,们可不是农民兵,每个都跟丹特的大剑一样,是专业杀手”
“们只接打仗的活计或者王室商人的特许生意,连男爵都高看们一眼”
“鲜血鸣笛,百人团?”
泰尔斯一惊,看着鲜血鸣笛的那几人,有些理解那种惊人的杀气和威胁感是从哪里来的了
“从丹特的大剑到鲜血鸣笛,们之所以都聚集在这里……”泰尔斯若有所思:“所以,荒漠周边,这地方确实是雇佣兵的天堂?”
“天堂?”
坦帕微微一顿
“曾经是”
“差不多二三十年前吧,当还是个年轻蠢蛋,膝盖也没有中箭的时候,”老板叹气道:“那才是雇佣兵的黄金年代呢——星辰的军队安分守己,荒漠部落们自有原则,络绎不绝的商人,寻找宝藏的冒险者,精明的赏金猎人,艰苦传教的祭祀,大家都在这里寻找机会”
“而现在?”
坦帕摇了摇头:“精明如丹特的大剑也损失惨重,强悍如鲜血鸣笛也另寻出路”
“时代在改变,”泰尔斯默默地道:“世界也一样”
“是啊,二三十年前,星辰的军队可没法远征荒漠深处,”坦帕的眼里露出向往和怀念:“这都是冒险者和雇佣兵的特权,们慷慨激昂地出,活着回来讲述传奇,或者等吟游者们谱写诗歌,传唱四方”
“还记得,那时候,荒漠周围曾经有过一支非常厉害的雇佣兵队伍,从刃牙营地到迷海三国,从莱沃尔邦到钢之城,从龙吻地到荆棘地,无论是荒漠还是森林,内湖还是大江,们的足迹遍布这些佣兵天堂,也曾经想加入们”
“是么”
泰尔斯心不在焉:看见丹特的大剑们从楼上下来了
“那只雇佣兵……叫什么名字?”
坦帕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,唏嘘不已:“说起名字么,嘿,们最早只有九个人,于是给队伍取了个又傻又笨的名字……”
“叫‘九巨头’”